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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先生
《梵网经》云:“若佛子以慈心故,行放生业。一切男子是
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,故六道众生,皆
是我父母,而杀而食者,即杀我父母,亦杀我故身,一切地水是
我先身,一切火风是我本体,故常行放生,生生受生,常住之法,
教人放生。若见世人杀畜生时,应方便救护,解其苦难。”
《大智度论》云:“诸余罪中,杀业最重,诸功德中,放生
第一。”戒杀放生是佛陀金口告诫我们,要亲身力行既可消除
业障又可长养慈悲的殊胜法门。然而正如莲宗十三祖印光大
师所言:“戒杀放生之事,浅而易见。戒杀放生之理,深而难
明。”
在末法苍茫的今日,法弱魔强,人性愚劣,众生业障深重,
无明包蔽,没有智慧择取此一简单易行的殊胜法门,没有福
报消除累世所造无穷的杀业,因此放生一事,在今日提倡甚难,
所遭受的阻挠批评也最多,往往周遭的批评一起,许多放生的
居士便信心受挫,萌生退意,遂而放弃了此一最好消除业障的
契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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